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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昂基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6-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承接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睿昂
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睿昂基因拟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4 月 6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12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9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60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2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479.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
414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根据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以 及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
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5),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截至 2022 年 12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月 31 日
                                                 投资额    投资额         累计投入金额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
 1       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   26,086.44       26,086.44   5,500.00          5,528.15
         项目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
 2       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   23,368.56       23,368.56   6,000.00          2,523.10
         心项目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
 3                             17,212.20       17,212.20   4,000.00          1,483.17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3,979.70           456.31
             合计              81,667.20       81,667.20   19,479.70         9,990.73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的时间                  状态的时间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5 月
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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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建设的主体工程上进行装修,
以及相关实验仪器的投入,因此投入进度有所推迟,同时在 2022 年第二季度,
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工程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受阻;募
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所需购置设备以高
价值、先进的进口设备为主,部分进口设备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部分设备
暂未进行采购。因此,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预计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5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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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勤                       张晓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