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翱捷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11-11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征询公示意见后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
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翱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翱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翱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
    (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限
内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翱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列入本次《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2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六)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1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