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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晶科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我们作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
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
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合理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
    独立董事:裘益政、王文静、施俊琦
                  202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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