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晶科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 后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678,378,163 股,占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 86.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21,621,837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 13.2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9 名,限售期为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之 日 ) 起 36 个 月 , 该 部 分 限 售 股 股 东 对 应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1,103,44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0345%。上述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 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10 月 2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1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可转债转股等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 告书》,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兴 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晶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云尚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云尚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云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资睿盈(平 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杭州庆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限制流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如下: (一)若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则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的日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三)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 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发行人股份 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 企业自行承担。 2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03,448,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0345%,限售期为自限售股股东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因 2023 年 10 月 29 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1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344,832,000 3.45% 344,832,000 0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209,656,000 2.10% 209,656,000 0 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市兴资睿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 206,896,000 2.07% 206,896,000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晶能 4 137,928,000 1.38% 137,928,000 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共青城云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35,176,000 1.35% 135,176,000 0 伙) 6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46,896,000 0.47% 6,896,000 40,000,000 7 杭州庆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80,000 0.34% 34,480,000 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 8 司-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0,688,000 0.21% 20,688,000 0 伙)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春霖 9 6,896,000 0.07% 6,896,000 0 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143,448,000 11.44% 1,103,448,000 40,000,00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3、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剩余限售股数量为战略配售股份,其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 3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1,103,448,000 合计 1,103,448,00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昶 张世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