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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
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3 年第三
季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在《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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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
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8.81
元/股调整为 8.72 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263 名激励对象归属 7,755,072
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9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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