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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国信证券:关于隆达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 3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1,794,296.88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10,522,712.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1,271,584.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了“中汇验字
[2022]号第 6002 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元
                                      1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 国 光 大 银行 股 份有
                             51620188000073838          60,001,821.98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
 中 国 工 商 银行 股 份有
                             1103025719200607250            97,072.42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无锡安镇支行
 交 通 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322000650013001001291            9,149.97    募集资金专户
 司无锡锡山支行
 中 国 农 业 银行 股 份有
                              10651001040011561        259,006,336.89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
 苏 州 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51392100001197              276,923.06    募集资金专户
 司无锡分行
             合 计                                     319,391,304.32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 3.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外,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 2 亿元额度,即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
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变。
      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项目已
                具体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投入金额




                                            2
       新增年产 1 万吨航空级高温合
  1                                   85,546.06    85,530.00     24,702.87
       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8,470.71     8,470.00       134.42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100,016.77   100,000.00     30,837.29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
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
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马 军               唐慧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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