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隆达股份三
楼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4,504,18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4,504,1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3.977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3.977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董事陈义先生及独立董事干勇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赵长虹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吕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4,430,198 99.7855 73,986 0.214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4,435,408 99.8006 68,776 0.199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4,430,198 99.7855 73,986 0.214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9,905,306 99.2586 73,986 0.7414          0     0.0000
         公 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草
         案修订
         稿)>
         及其摘
         要的议
         案》
2        《关于    9,910,516    99.3108     68,776    0.6892      0     0.0000
         公 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实施
         考核管
         理 办
         法>的
         议案》
3        《关于    9,905,306    99.2586     73,986    0.7414      0     0.0000
         提请股
         东大会
         授权董
         事会办
         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
       划相关
       事宜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建红女士、宋欣豪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大成(上海)律
       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