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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5-17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5 月
                                                            目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4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15

议案五: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16

议案六: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7

听       取: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9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及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永信至
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须知,请各位与会人员认真遵守。
    一、出席大会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股东义务,维护会议纪律,保
证大会的正常召开和顺利进行。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相关人员的参会资格,请配合会议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
者的身份予以核对。
    三、为及时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
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大会召开前 30 分钟办理签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
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资料原件,方便验证入场。
    四、未按要求办理参会登记、现场签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
投票表决。
    五、为保证大会的秩序,除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
人入场参会。
    六、参加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在参会登记时登记说明,大会主持人
将按照登记记录名单及顺序安排发言。发言应围绕议题、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
发言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能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和会议报告人的
报告。进行表决时,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1
    八、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候选董事回答问
题。问题内容与会议议案无关或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或损害全体股东及
公司利益的,主持人和相关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回答。
    九、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错填未填、字迹难以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表决计为“弃权”。
    十、大会对议案表决前,将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进行监
票和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股东代理人不得参与计票、
监票;大会议案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共同计票、监票;
现场表决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一、为保证大会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并将手机调节至静音或振动状态,大会谢绝录音、录像和拍照。对干扰大会正常
召开或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将报告有关部门严
肃查处。
    十二、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的费用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住宿,
不发放礼品,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
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31)。




                                   2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止。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晶晶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并登记是否发言、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6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3
(六)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结束。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北京永
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
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深入讨论并作出决议,积极有效地与经营管理
层协同配合,保障了公司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2 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行使职权,依法合规运作。2022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1
二次会议         6日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
                                永信至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3 月   《关于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报出的议案》《关于
三次会议         10 日          对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
四次会议         28 日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聘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7 月   《关于审议高管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五次会议         2日            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具体安排的议案》《关

                                          6
                                   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关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剥离事项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9 月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
六次会议            26 日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上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
七次会议            月 26 日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1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
八次会议            月 25 日       户的议案》《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九次会议            月 23 日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
                                   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2022 年 第 一 次   2022 年 1   3、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1 日    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第 二 次   2022 年 3
                               关于对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月 25 日
                               1、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年 度 股   2022 年 5   2、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东大会             月 18 日    3、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7
                              5、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2022 年 第 三 次              3、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
                   10 月 11
临时股东大会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日
                              4、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根据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按照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各自专业知
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
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
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并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使所有投资者
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通过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邮件、电话、上证 e 互动等方式,积极关注股东及投资者的合理建议
和意见,公平对待每位股东及投资者,维护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8
    三、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利
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各项权利。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基
本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能够预防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提高公
司经营效率、实现经营目标。但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
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仍需不断调整与优化,以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在未来
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各项内部管
理制度;继续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理
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此外,公司还将注重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督促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务、勤勉尽责,
使公司规范治理更加完善。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9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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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永信
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重大投资项目、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

    一、对 2022 年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
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认为 2022 年公司克服了各种困难,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
行为。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四次,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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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3、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4、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提名段建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张雪峰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并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制度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对各项决议执
行有力,公司各项管理事务稳步推进;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平,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防范了经营管理风
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通过审查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及有关文件、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
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核算体制
健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要
求,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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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监事会审议
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各项议案,并进行表决。公司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制度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督促
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更加有效地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
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
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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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包
括公司 2022 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刊载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北京永
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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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9,067,573.78 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3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6,831,30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454,329.99 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4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22,479,025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46,831,303 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69,310,328
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如在本议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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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
观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之前与公司的合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水准、较
好的服务态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
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28)。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22
议案六: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 4.8 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
加 22,479,025 股,总股本将由 46,831,303 股变更为 69,310,328 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由 46,831,303 元变更为 69,310,328 元。最终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22,479,025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46,831,303 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69,310,328 股。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北京永信至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Integrity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 Inc.”。公司股票
简称及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名称并对《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英文全称:Beijing Integrity          英文全称:Integrity Technology
         Technology Co., Ltd.                 Group Inc.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4,683.1303 万元。                    6,931.0328 万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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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
各项具体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名称
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后,公
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将一并做相应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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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取: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工作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现交股东大会听取。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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