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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3-056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和美康”或“公司”)股东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赛富璞鑫”)持有公司股份 8,612,134 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
 本的 6.2462%。上述股份为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披露了《嘉和美康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赛富璞鑫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09,820 股,即不超过减
 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赛富璞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赛富璞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
 票 2,757,165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额的 1.992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
 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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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 州 赛 富 5% 以 上 非 第 一   8,612,134   6.2462% IPO 前取得:
璞 鑫 医 疗 大股东                                  8,612,134 股
健康产业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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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区                               当前持股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
                                   减持期间                   间                                       数量
   称        (股)        例                    式                       (元)          况                   股比例
                                                          (元/股)                                  (股)
苏州赛    2,757,165      1.9928% 2023/3/13~   集 中 竞 34.00-        117,146,227.57 未完成:     5,854,969   4.2317%
富璞鑫                            2023/9/12    价交易、 48.00                         2,752,655
医疗健                                         大 宗 交                               股
康产业                                         易
投资中
心(有
限合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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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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