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17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
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3.00元/股调整为16.07元/股,授予数量由1,700,000股调整
为2,38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7,000股调整为1,969,800股,
第一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000股调整为151,200股,剩余预留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185,000股调整为259,000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授权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23.00元/股调整为16.07元/股,行权数量由50万份调整为70
万份。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
意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27日为第二次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6.07元/
股,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4.7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