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53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408,5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408,5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3.1592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1592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76,2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为 1,478,200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其中刘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
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8,5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1.02 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6,476 99.9971 2,117 0.0029 0 0.0000
1.03 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6,476 99.9971 2,117 0.0029 0 0.0000
1.04 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6,476 99.9971 2,117 0.0029 0 0.0000
1.05 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6,476 99.9971 2,117 0.0029 0 0.0000
1.06 议案名称:《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6,476 99.9971 2,117 0.002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5,408,59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2 《关于补选公 11,35 100.00 0 0.0000 0 0.0000
司 董 事 的 议 1,119 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中子议案 1.01 及子议案 1.0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俞磊、李笛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