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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峰岹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06-17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彭瑞涛持有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908,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3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上述股东与持有
   公司 2,702,050 股的股东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微
   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禾”)、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的 ZHANG QUN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2627%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股东彭瑞涛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不超过 908,06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8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彭瑞涛出具的《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期间,彭瑞
   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 908,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31%。
   股东彭瑞涛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彭瑞涛       5%以下股东              908,068    0.9831% IPO 前取得:908,068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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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微禾                2,702,050          2.9255% 彭瑞涛持有微禾 100%股
           彭瑞涛                908,068          0.9831% 权。

                  合计         3,610,118          3.9086% —


         注: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3541%股权的自然人 ZHANG

   QUN 和股东彭瑞涛系夫妻关系,ZHANG QUN 担任微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ZHANG

   QUN 与微禾、彭瑞涛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262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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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完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总金额(元)
             (股)                                        (元/股)                        成情况     量(股)     比例
彭瑞涛      908,068    0.9831% 2023/5/22~    集 中 竞 价 83.3-103.98    86,258,728.17 已完成                0         0%
                                 2023/6/15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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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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