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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30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
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
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上海交易所禁止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
戒。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折生阳先生、周万城先生、黄
智斌先生、罗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经过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工作
经历和身体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上海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马均章先生、
刘瑛女士、凤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遵
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华秦航发提供统借统还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华秦航发提供统借统还资金暨关联交
易是为了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主体,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华秦航发提供统借统
还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华秦航发提供统借统还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
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