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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25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3-033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黄田坝经一路 39 号成都成飞会议服
务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13,596,8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13,596,8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6.088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6.088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设计师/副总经理李屹东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13,591,682 99.9990          5,000 0.0009        201 0.0001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12,730,590 99.8313 866,092 0.1686                201 0.0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
  1               72,261,682 99.9928            5,000       0.0069     201   0.0003
         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思雨、李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