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0-27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4.62 元/股调整为 10.10 元
/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1,590 股调整为
1,052,226 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0,000 股调
整为 406,000 股。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权
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
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 51 人和预留授予部
分 23 人共计 74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05,589 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2,539 股,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88,128 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公司《激
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原激励对象中 5 人已
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5,068 股不得归属而作废;16 人因个
人绩效考核为 B 或 C,本期应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中 13,193 股不得归属而作废。
因此,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由 56 人调整为 51 人,首次授予部分中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 88,261 股。
由于预留授予部分的原激励对象中 3 人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36,400 股不得归属而作废;3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为 B,本期应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中 2,261 股不得归属而作废。因此,预留授予的原激励对象由 26 人调整
为 23 人,预留授予部分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 38,661 股。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