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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云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723,9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723,9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1.738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73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允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6 人,董事甘泉、任英、李星、吴廷彬因工作原
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腾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1,497,664 86.9507 3,226,297 13.049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补选公      4,648, 97.6362       112,5    2.3638           0          0.0000
         司非独立董事         743                  45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楷莹、殷欣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