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30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禾
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
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报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报告》。
二、《关于补选蓝发钦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蓝发钦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处罚;蓝发钦先生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蓝发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韩玲珑
2023 年 8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童水光
2023 年 8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卢 鹏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