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 动征询函》的回函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 函》已收悉,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公司询证 事项回复如下: 1、截至目前,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已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不存在关于 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