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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微微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分别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
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13,56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 号)。公司依
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额
        消费电子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
  1                                                23,888.38          23,888.38
        及产业化项目
        工业领域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
  2                                                26,300.20          26,300.20
        及产业化项目
  3     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14,046.97          14,046.97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80.71             4,680.7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80,916.26          80,916.26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主要存在如下可能发生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
员工薪酬支付、个税及社会保险等代扣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直接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员工薪酬等,
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要求。

      2、募投项且涉及部分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若所有费用
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难度较大。此外,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采购的材
料、设备和软件等业务,可能需要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的模式支付,
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银行信贷资金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涉部分款项,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3、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以外汇结算的部分购买设备或原材料款项及其
他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等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情况,相
关款项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
款项金额,之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研发部门统计募投项目投入工时以及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研发人员薪
酬情况进行募投项目人工费用归集,公司根据材耗、试制测试及研发相关其他费
用对应的项目信息进行募投项目归集,以及其他便于募投项目实施、提高运营管
理效率等需要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情况。财务部汇总上述费用,按月编制以自
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台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2、财务部按月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表,经公
司付款流程审批,于当月末向银行提交资金划拨指令,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
般存款账户,定期抄送保荐代表人。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
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三)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