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29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 B
座 1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8,318,08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8,318,0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7.282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28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奕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张新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周永亮先生、
副总经理秦超先生、副总经理林广满先生、副总经理周尔清先生以及副总经理罗
炳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0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0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04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05 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06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8,282,085 99.9060 36,000 0.094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除议案 1 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
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丽萍、张梅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