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9-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募投项
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9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5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6,630.49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大
信验字[2020]第 28-00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 截至2023年6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30日募集资金 月30日累计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比例
上海生产基地及
1 研发中心和总部 55,459.46 55,459.46 19,417.49 35.01%
大楼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6月 截至2023年6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30日募集资金 月30日累计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比例
泉州生产基地建
2 34,139.11 10,424.89 10,289.57 98.70%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401.43 30,401.43 30,401.43 100.00%
合计 120,000.00 96,285.78 60,108.49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
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态的日期 态的日期
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
1 2023年9月 2024年9月
部大楼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受社会宏观环境等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公司相关建设项目的施工作业、设备采购、
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由此影响了“上海生产基地及
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
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
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角度考虑,公司需要把握住行业发展的机遇期,将先进的技
术转化成高品质的产品,以保持并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
司在智能配电网产品领域的行业地位,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新建的上海生产基地将
主要生产配电网智能柱上开关本体和一二次融合环网柜。配电网智能柱上开关是公司
的核心产品,具备故障研判准确率高、故障定位精确、故障隔离快速高效、人机交互
能力强、线损采集准确等优点;一二次融合环网柜将运用公司在智能柱上开关上积累
的核心技术和优势,以解决常规环网柜和一二次成套环网柜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实现
电缆线路的单相接地故障的快速准确的就地隔离,以及提升环网柜的可靠性和操作的
自动化水平,并实现环网柜的物联化、智能化、信息化,具有良好的应用和市场空间。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随着智能电网的发展,电网投资开始向配电网环节倾斜,科技更多地赋能配电网,
智能配电网发展开始增速,为提升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同时“双碳目标”
的提出,给智能配电网的发展又提出了更大的目标。国家提出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
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明确了新型电力系统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基础地位。根据相
关报道,在国网公司“十四五”发展总体思路中提到“确保到 2025 年基本建成具有中
国特色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企业”;在“十四五”期间,预计国家电网配电网投资
将保持较平稳地增长,其中涉及新能源方向、能源互联网方向的配电网设备需求将保
持较快增长,如电能替代、新基建等可能成为未来建设和投资的重要领域。在此大背
景下,对智能配网产品及解决方案的需求将更迫切,也必将推动智能配网产业的发展。
(三)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
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
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2023 年 9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星 邹晓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