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科蓝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中科蓝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规则》等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
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姜梅、张潇颖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