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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蓝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2-1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深圳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7

议案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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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
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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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
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
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
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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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 4068 号智慧广场 A 栋 1301-1 公司
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非累计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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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散会。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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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
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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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
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
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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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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