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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12-16  

股票简称:铂力特                                      股票代码:68833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an Bright Laser Technologies Co.,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 1000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薛蕾                     折生阳                    赵晓明




         贾鑫                     杨东辉                    孙晓梅




        徐亚东                     孙栋                     王锋革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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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宫蒲玲                     迟博                     李焕芸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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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薛蕾                     赵晓明                     贾鑫




        杨东辉                    梁可晶                    喻文韬




        崔静姝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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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0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6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7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五节 有关声明 ................................................................................................................... 3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36
      二、查阅地点................................................................................................................... 36
      三、查阅时间................................................................................................................... 37




                                                                        5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
                     指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铂力特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行、本次发行              之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缴款通知             指
                          股票缴款通知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发行 A 股股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认购邀请名单》     指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认购邀请书》       指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申购报价单》       指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
《认购协议》         指
                          议》
《公司章程》         指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会计师、验资机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6
 董事会               指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关于
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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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14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
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
支付。

    2023年12月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西安铂力特增
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3XAAA3B0102),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中信建投实际收到参
与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3,028,546,111.50元,均以人民币
现金形式汇入。

    2023 年 12 月 5 日,保荐人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
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西安
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23XAAA3B0103),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已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94.5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8,546,111.5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21,150,195.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3,007,395,915.94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民 币 32,048,107.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2,975,347,808.9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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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增发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
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 2022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关于发行数量的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6,158,250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 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实施了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 股,公司总股本由 80,791,250 股增加至 113,107,750 股。公司
于 2023 年 1 月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13,107,750 股增加至 114,201,325 股。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公司


                                       10
总股本由 114,201,325 股增加至 159,881,855 股。公司于 2023 年 9 月完成了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59,881,855 股增加至 160,240,535 股。

       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
上限由不超过 16,158,25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32,048,107 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为 32,048,10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的 2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
行数量。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确定为
94.5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8,546,111.50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21,150,195.56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007,395,915.94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 14 名,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
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                                                        1,058,201     99,999,994.50     6
         限合伙)


                                             11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2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3,174,603    299,999,983.50      6
 3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74,603    299,999,983.50      6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8,201     99,999,994.50      6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
 5                                                       1,058,201     99,999,994.50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96,825    509,999,962.50      6
 7       UBS AG                                          1,089,947    102,999,991.50      6
 8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49,206    599,999,967.00      6
 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00,529    103,999,990.50      6
 10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8,201     99,999,994.50      6
 11      葛卫东                                          1,587,301    149,999,944.5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05,291    265,099,999.50      6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78,797    196,446,316.50      6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                                                      1,058,201     99,999,994.50      6
         (有限合伙)
                      合计                              32,048,107   3,028,546,111.50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
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
方案》及《认购邀请名单》等文件。

                                              12
      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新增 1 名投资者表达认购意向,
为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下,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00 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向 217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以及包括《申购报价单》等文件。
上述投资者包括:129 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行人前 20 名
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31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 家证券公司、12 家保
险机构投资者。

      经主承销商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
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
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认
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
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符合向
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3 年 11 月 29
日 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 15 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
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了保
证金。经核查,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报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及时、足   是否有效报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额缴纳保证金       价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
  1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00.62         10,000         是           是
                 合伙)


                                            13
                                   申报价格       认购金额   是否及时、足   是否有效报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万元)   额缴纳保证金       价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2                                 102.51         30,000         是           是
              (有限合伙)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     113.91         20,000
  3                                                               是           是
               (有限合伙)          96.83         30,000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00         10,000      不适用          是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
  5       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      97.22         10,000         是           是
                 投资基金

                                    103.67         22,900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17         29,300      不适用          是
                                     94.66         51,000

  7              UBS AG              96.80         10,300      不适用          是

                                    105.00         35,300
  8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98         53,500      不适用          是
                                     96.86         60,00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9                                  97.37         10,400      不适用          是
                    司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
  10                                 99.66         10,000      不适用          是
                  公司

                                     98.10         15,000
  11              葛卫东                                          是           是
                                     92.10         30,000
                                     96.88         16,69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28         26,510      不适用          是
                                     92.88         35,690
                                    101.09         10,940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94         19,580      不适用          是
                                     94.50         28,440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
  14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00.00         10,000         是           是
                  合伙)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33         10,000         是           是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上述 15 名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申
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

                                             14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认
购对象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上述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
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4.50 元/股。

       本次发行股数 32,048,107 股,募集资金总额 3,028,546,111.50 元,均未超过发行人
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名。本
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                                                        1,058,201     99,999,994.50      6
         限合伙)
 2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3,174,603    299,999,983.50      6
 3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174,603    299,999,983.50      6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8,201     99,999,994.50      6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
 5                                                        1,058,201     99,999,994.50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96,825    509,999,962.50      6
 7       UBS AG                                           1,089,947    102,999,991.50      6
 8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49,206    599,999,967.00      6
 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00,529    103,999,990.50      6
 10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58,201     99,999,994.50      6
 11      葛卫东                                           1,587,301    149,999,944.5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05,291    265,099,999.50      6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78,797    196,446,316.50      6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                                                       1,058,201     99,999,994.50      6
         (有限合伙)
                      合计                               32,048,107   3,028,546,111.50     -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本次
发行与承销方案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15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资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
主要经营场所
                   8 楼 839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BYUMRY11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058,20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出资额             5,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1205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RGUR0C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经营范围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9
                   年 11 月 17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3,174,603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6
公司名称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出资额             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
主要经营场所
                   沙湖基金小镇 19 栋 3 楼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C4H9Q80U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174,603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邱军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 号 2 层 225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058,20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模林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8000 山海中心 23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7416520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获配数量           1,058,20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7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3,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5,396,825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注册地址
                   Basel , Switzerland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1,089,947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梁跃军
注册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 8 号一栋二楼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6W57KHXH



                                          18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基金募集、基金
                   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6,349,206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17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易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           1,100,529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明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 6008 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注册地址
                   23B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PB95W
                   许可经营项目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           1,058,20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葛卫东

姓名               葛卫东
类型               个人投资者



                                          19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身份证号码         5201031969********
获配数量           1,587,30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           2,805,29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078,797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4、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 180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2MA8Q6JAP8N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             1,058,201 股
股份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做出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五)发行对象的核查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文件,经主承销商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
发行认购对象私募基金相关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其基金管理人为招
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
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


                                        21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
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葛卫东属于个人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
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
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UBS AG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
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可证》,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
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上述公募基金无需按照《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履行私募基金
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2
    2、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与核查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
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6 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和Ⅲ类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 C1(含风险承受能力
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C3、C4、C5。本次铂力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
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承受能力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是
                                                                         否匹配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限合伙)
   2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
   5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3
                                                                  风险承受能力与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是
                                                                      否匹配
   7     UBS AG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葛卫东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14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最终获配的所有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
要求。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闫明、关天强

    项目协办人:朱旭东

    项目经办人员:魏哲旭、郭尧、张文强、张思翼、贾梦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F

    联系电话:010-56052386

    传真:010-5616013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晨

    经办律师:张宏远,王嘉欣,张培


                                       2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10 层

联系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三)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田阡,卫婵,薛永东,苏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永东,苏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1      折生阳                A 股流通股         32,172,732        20.08              -
          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
   2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A 股流通股         13,394,622         8.36              -
          伙)
   3      薛蕾                  A 股流通股          7,189,836         4.49              -
   4      王萍                  A 股流通股          3,428,009         2.14              -
          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
   5                            A 股流通股          3,329,070         2.08              -
          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
   6                            A 股流通股          2,874,561         1.79              -
          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雷开贵                A 股流通股          2,871,797         1.79              -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陕煤
   8                            A 股流通股          2,297,070         1.43              -
          朱雀新材料产业 2 期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      司-南方阿尔法混合    A 股流通股          2,039,202         1.27              -
          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王建平                A 股流通股          1,735,780         1.08              -
              合计                  -              71,332,679        44.51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1      折生阳                A 股流通股         32,172,732        16.73              -




                                             26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
   2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A 股流通股           13,394,622                 6.97                -
          伙)
   3      薛蕾                      A 股流通股            7,189,836                 3.74                -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        限售流通 A
   4                                                      6,349,206                 3.30      6,349,206
          司                            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限售流通 A
   5                                                      5,396,825                 2.81      5,396,825
          司                            股
   6      王萍                      A 股流通股            3,428,009                 1.78                -
          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
   7                                A 股流通股            3,329,070                 1.73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        限售流通 A
   8                                                      3,174,603                 1.65      3,174,603
          基金(有限合伙)              股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        限售流通 A
   9                                                      3,174,603                 1.65      3,174,603
          金(有限合伙)                股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
  10                                A 股流通股            2,874,561                 1.49                -
          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              80,484,067             41.86        18,095,23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以发行人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32,048,107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32,048,107               16.6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0,240,535           100.00%             160,240,535               83.33%
        合计                160,240,535           100.00%             192,288,642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至 22.20%,
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27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
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
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
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折生阳、薛蕾,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
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
次发行后,若公司拟对其进行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28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
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
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9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
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
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
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0
 第五节 有关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页后附页)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朱旭东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                      关天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张宏远             王嘉欣          张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杨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3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 计 报 告 ( 报 告 号 : XYZH/2021XAAA30243 、 XYZH/2022XAAA30078 、
XYZH/2023XAAA3B0015)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田阡                     卫婵




                           薛永东                   苏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4
                           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报告号:XYZH/2023XAAA3B0102、XYZH/2023XAAA3B0103)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薛永东                   苏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 1000 号

    联系人:董思言

    电话:029-88485673

    传真:029-8848540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F

    联系人:闫明、关天强

    电话:010-56052386

    传真:010-56160130

                                      36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以下无正文)




                                     37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薛蕾




                                     发行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