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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洁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19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准则解释16号要求,对首次施行准则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
年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 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19,666.06         14,808,219.52   -211,446.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0,222.39          1,812,393.48    12,171.09
   未分配利润           284,119,597.27        283,907,864.51   -211,732.76
   少数股东权益           7,615,813.39          7,603,928.52   -11,884.87

    (二)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34,899.17        10,945,333.65   -189,565.52
   未分配利润          209,484,333.90          209,294,768.38   -189,565.5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
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的
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