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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生国健:三生国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3-03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

路 3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

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8,967,7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8,967,7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
                                                      87.3833
权数量的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
                                                      87.3833
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OU JING 先生主持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

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何佳玥、官璐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刘彦丽出席会议;其他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538,947,697 99.9962 20,097 0.003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 关 于 增 补 14,9       99.86 20,0       0.134       0     0.0000

         公 司 董 事 的 03,3          53     97          7

         议案》              95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佳玥、官璐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且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程序合法,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

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