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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昱能科技: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14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新建项目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
项目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事项涉及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元、顾建汝、沈福鑫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