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
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
的审核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
2、《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
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许汉友、杨俊、郭霖
2023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