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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包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



                                     1
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64.0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35.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

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截至2023年10月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拟使用募集     年 10 月 31   剩余募集
                             项目投资总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万   日累计投      资金金额
                                   元)
                                                    元)       入金额(万    (万元)
                                                                  元)

         年产 3.3 万吨水处
         理及工业水过程
 1       专用化学品及其             28,700.00      8,955.77     4,445.16      4,577.06
         配套 1.6 万吨单体
         扩建项目

         950 套/年分离膜
 2                                  10,800.00      3,622.79     2,536.97      1,097.81
         设备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3                                   6,900.00      1,960.95         78.00     1,883.66
         目
         信息化升级与数
 4       字化工厂建设项              8,635.23      8,635.23        460.53     8,261.51
         目


                                            2
                                                                截至 2023
                                                 拟使用募集     年 10 月 31   剩余募集
                              项目投资总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万   日累计投      资金金额
                                    元)
                                                     元)       入金额(万    (万元)
                                                                   元)

         张家港市飞翔医
         药产业园配套
 5                                   10,825.26     10,825.26     1,356.42      9,503.30
         7600 方/天污水处
         理改扩建


         张家港市飞翔医
         药产业园配套
5.1      4,000 方/天污水处            8,600.07      8,600.07     1,356.42      7,278.11
         理中水回用与零
         排放改扩建

         张家港市飞翔医
         药产业园新建配
5.2                                   2,225.19      2,225.19              -    2,225.19
         套 3,600 方/天污水
         处理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0,035.92    10,035.92                -



           合计                      76,860.49     44,035.92    18,913.01     25,122.9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3
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4
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淼科技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包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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