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以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8 号)和《广州三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04.637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1.03 元/股,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4,201,538.31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342,622.64 元(不含 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58,915.6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出具华兴验字 [2021]21000200193 号《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285.89 万元少于《招股说明 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6,000.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 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 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 9,555.00 9,555.00 9,555.00 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6,445.00 16,445.00 10,730.89 合计 26,000.00 26,000.00 20,285.89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 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无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4 单位:元 2023 年 6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初始存放金额 月 30 日余 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非预算单 公司广州开发区支 120907422110858 位专用存 95,550,000.00 0.00 行 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非预算单 有限公司广州经济 44050147100100000133 位专用存 107,308,915.67 0.00 技术开发区支行 款账户 合计 202,858,915.67 0.00 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4050147100100000133 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扣除支付发行费用后的 金额。该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使用完毕并销户。 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0907422110858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 项后,公司将节余资金余额 8,126,897.68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6 月 30 日账户余额为 0.00 元,并于 2023 年 7 月 7 日销户。 四、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5,734,306.07 元 投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126,897.68 元,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6,806.18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1,009,094.26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元。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为人民币 36,978,973.11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5 费用 4,334,132.09 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资金合计共 41,313,105.2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己实施完成。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情况出具了华兴专字[2021]21000200225 号《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6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 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在前 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 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 申请书》,约定 120907422110858 账户按照“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方式计息。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息结余 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 项目中“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的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下半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7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 将募投项目中“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 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二)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调整情况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拟投入的 募集资金金额及实施方式的前提下,对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 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中“设备及技术投资”的部分研发设备类别和 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顶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顶目实现效益情况参见“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顶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2)。 七、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前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人民币 8,126,897.68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使用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 万的,可以免于董事会 8 审议,但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 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十、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均已足额到位,公 司已按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 如实按照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号——发行类第 7 号》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