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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10-14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76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经
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对 2023 年半年度
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更正情况


    (一)“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
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870.69               14,761.19
      可抵扣亏损                  45,682,254.82               1,905,611.14
           合计                   45,688,125.51               1,920,372.33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870.69               14,761.19
      可抵扣亏损                  49,378,926.69               1,905,611.14
           合计                   49,384,797.38               1,920,372.33



                                   1
     (二)“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
 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之“(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
 于以下年度到期”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6,738.25           673,304.68
     2027 年度              759,278.62         1,232,306.46
     2028 年度            2,491,644.68
     2029 年度           12,694,669.41
     2030 年度           18,685,132.29
     2031 年度            8,609,378.52
     2032 年度           24,608,471.20
       合计              67,875,312.97         1,905,611.14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6,738.25           673,304.68
     2027 年度              759,278.62         1,232,306.46
     2028 年度            2,491,644.68
     2029 年度           11,156,374.41
     2030 年度           18,685,132.29
     2031 年度            8,609,378.52
     2032 年度            7,650,379.92
       合计              49,378,926.69         1,905,611.14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三)“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3、本企业
 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2
 更正前: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
 企业情说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更正后: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
 企业情说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
 易情况”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更正前: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获批的交易 是否超过交
                             关联交易                                             上期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额度     易额度
                               内容                                             发生额
                                                    (如适用) (如适用)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42,592.90                   否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8,606.22                   否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7,690.26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9,079.65                   否
            合计                         300,278.77                           27,690.26
注:1、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 300 万元,本报告期
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 291,199.12 元,未超交易额度。
    2、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
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涉及金额预计为 150 万
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 9,079.65 元,未超交易额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97,558.52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费     132,990.56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销售设备    15,320,684.00
                LIMITED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52,405.46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9,387.52     927,195.38
                    合计                                    16,570,620.60 2,579,600.84

 更正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获批的交易 是否超过
                             关联交易                                           上期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额度     交易额度
                               内容                                             发生额
                                                    (如适用) (如适用)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42,592.90                  否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采购原料    530,187.73
          LIMITED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8,606.22                  否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7,690.26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      9,079.65                  否
            合计                         830,466.50                            27,690.26
注:1、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 300 万元,本报告期
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 291,199.12 元,未超交易额度;
    2、在公司增资控股明毅电子之前,明毅电子已与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签署采购订单,明毅电子向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采购感温
棒、氧化铱钛网等原料;
    3、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
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涉及金额预计为 150 万
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 9,079.65 元,未超交易额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97,558.52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服务费     132,990.56
   GREAT CHIEFTAIN ENTERPRISE COMPANY
                                                销售设备    15,320,684.00
                LIMITED


                                            4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52,405.46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9,387.52    927,195.38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407,461.96
                 合计                                 18,978,082.56 2,579,600.84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
披露。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
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于上
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