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云科技:光云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云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9 月 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9)。
    3、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9 月 22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0-033)。
    4、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2)。
    3、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34)。
    4、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原因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
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同时,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规定“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45%或毛利较 2019 年增长 45%”。根据
公司经审计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毛利率均未达到考核目标。

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同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规定“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增长 30%或毛利较 2020 年增长 30%”。根据
公司经审计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毛利率均未达到考核目标。
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数量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164 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30%、30%、40%,
其中首次 授予 部分第 一类激 励对 象对应 的第三 个归属 期剩 余限制 性股票为
40.848 万股;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848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30%、30%、40%,
其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三个归属期剩余限制性股票为 0.04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04 万股。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中本次合 计作废失 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4.052 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预
留授予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6.3809 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获授 283.57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20%、20%、20%、20%、2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70.8927

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获授 84.80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30%、30%、4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3468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获授 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30%、
30%、40%;本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60 万股。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中本次合 计作废失 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34.2204 万股。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1.9609 万股变更为 261.1405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0 万股变
更为 0.80 万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