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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盟科药业: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688373           证券简称:盟科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爱迪生路 53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72,820,3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72,820,3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6.900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900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数   (%)
 普通股                  372,725,487 99.9745 94,870 0.025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补选公司 41,74 99.773 94,87 0.2268                  0     0.0000
          第一届董事会 4,866         2     0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 对中小投票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李怡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盟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