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华光焊接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3号)同意 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9,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0,029,726.43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130,273.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0]55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资 20,750.40 万元,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其中:2020 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5,713.26 万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323.23 万元;2022 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 6,331.69 万元,2023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3,382.22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283.74 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第 1 页 共 10 页 和使用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良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勾庄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创园支 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54229000066430 100,000,000.00 2433,360.41 - 杭州良渚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 3301040160016300066 55,530,000.00 1,311,086.55 - 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 3301040160016652912 - 5,000,000.00 现金管理余额 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 3301040160018266224 - 10,000,000.00 现金管理余额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749100001013 78,600,000.00 72,035.95 - 杭州勾庄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4642310806 41,390,000.00 1,653.93 - 解放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4102033554 40,000,000.00 7,492.01 - 海创园支行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254001236 24,691,320.00 4,011,750.98 - 股份有限公司良渚支行 合 计 340,211,320.00 22,837,379.8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第 2 页 共 10 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739,467.37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杭州华 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0]6054 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 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后续每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 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 意见。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第 3 页 共 10 页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8,575.38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 4 页 共 10 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 500.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 1,00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4,000 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进行调整。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和提升智能制造水平,优化自动化产线布局,将 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启航路 82 号公司现有厂区调整 为毗邻的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奉口村余政工出[2019]33 号地块。除此变更外,募 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均保持不变。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第 5 页 共 10 页 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 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53.6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实际结余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855.04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855.04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第 6 页 共 10 页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913.0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750.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750.40 2020 年 5,713.26 2021 年 5,323.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2 年 6,331.69 2023 年 1-6 月 3,382.2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截至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后承 额与募集后 是否达到 序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 末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承诺投资金 预计效益 号 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进度(%) 态日期 效益 额 额 额 额的差额 年产 4,000 吨新型 年产 4,000 吨新型 1 绿色钎焊材料智能 绿色钎焊材料智能 17,860.00 17,860.00 8,788.60 17,860.00 17,860.00 8,788.60 -9,071.40 49.21% 2023 年 12 月 [注]1 不适用 制造建设项目 制造建设项目 新型连接材料与工 新型连接材料与工 2 艺研发中心建设项 艺研发中心建设项 5,553.00 5,553.00 4,159.73 5,553.00 5,553.00 4,159.73 -1,393.27 74.91%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 3 4,139.00 4,139.00 3,441.04 4,139.00 4,139.00 3,441.04 -697.96 83.14% 2023 年 2 月 [注]2 不适用 线技术改造项目 线技术改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4,361.03 4,361.03 8,000.00 4,361.03 4,361.03 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第 7 页 共 10 页 合 35,552.00 31,913.03 20,750.40 35,552.00 31,913.03 20,750.40 -11,162.63 - - - - 计 1、年产4,000吨新型绿色钎焊材料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因募投项目地点变更,公司对原有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调整及完善,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该项目所需开发的生产工艺及配方及引进的设备有 较多为国际或国内钎焊行业首创,公司在绿色钎料生产工艺改进、设备选型、设备调试运行等方面都需要较常规设备花费较长的时间。为保证募 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董事会于2022年8月24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 整为2023年12月。 2、新型连接材料与工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由于该项目引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多为国外进口设备,2021 年设备供应商生产进度及运输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 厂,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 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2 月。 2)由于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最新的技术方向针对无铅锡基电子软钎料、银浆、活性真空钎料等研发项目公司进一步拓宽了产品类别及技术路 线,故而调整投资进度,预定可达使用状态时间需要延期。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 慎考量,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 1,273.95 万元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2020 年 9 月 2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出。 2、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每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 8 页 共 10 页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 14,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4,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 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8,575.38 万元。 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况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第 9 页 共 10 页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500.00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 1,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有钎焊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53.6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结余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855.04 万元。本项目资金结余的形成原因如下: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 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项目总体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总体项目尚未完成,尚不能计算该项目产生的效益。 注 2:项目刚建设结束,预计 2023 年末设备稳定运行后测算经济效益。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