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微半导: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3-06-20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
格,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4、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56名调整为150名,6名
离职人员原获配股份数调整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总数量保持不变。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
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