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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旦微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29  

A 股证券代码:688385            证券简称:复旦微电      公告编号:2023-047
港股证券代码:01385             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微
电”、“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开展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是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
金的作用,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理财产品品种的选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 2023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
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低风险理财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
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现金管理策略。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
理产品投向与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的产品。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
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
展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