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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1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元科创公司”)拟与自然人罗军合资设立“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

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双方股权比例如下:嘉元科创公司以现

金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罗军以现金出资人民

币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新公司依托本公司品牌影响力、

雄厚的资金实力、专业的技术与运营团队、优质的上下游客户资源等

优势,充分发挥乙方所实控的常宁市隆源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

源铜业”)在铜丝生产领域的产能、技术和市场等资源优势,做大做
强铜丝销售领域的市场份额,有助于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客户产生积

极互动,带动铜基材料业务的拓展,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更好

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发表意见的依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

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设立湖南嘉元隆

源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

司与罗军共同设立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合作协议》。

    3、合法合规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4、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目前的财务和经营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元科创公司拟与自然人罗军合资设立“湖南

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新

公司预计与隆源铜业发生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主要为委托加工服务。

新公司成立后,公司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拟将自然人罗

军及其控制的隆源铜业认定为关联方,并将新公司与隆源铜业之间发

生的日常经营交易认定为日常关联交易。

    2、发表意见的依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设立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

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与罗军

共同设立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合作协议》。

    3、合法合规性

    新公司与隆源铜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新公司基于开展主营业务

的实际需要,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关

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4、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新公司与隆源铜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为新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

需,能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

场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