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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特新材:赛特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27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6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于2023年
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7 号)的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4.12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2020 年 6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
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42,739.3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
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
进行审计,并出具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及其他公开披露文
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计划使用募集   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
 1      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     24,939.32      24,939.32       2022 年 3 月
        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5,399.75       2023 年 3 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 计                40,339.07      40,339.07                 -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公告编号:2020-024)。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湿
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公告编号:2020-037)。上述
议案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
方式及实施内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1)。对相关项目的调整如下:(1)
对原“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部分生产工艺进行
改进,引入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线并同步调整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链向上游延
伸;因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建了可满足生产所需的膜生产线,公司将不再对该
募投项目中 2 条膜生产线进行投资;(2)将原计划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
建工程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入。上述议案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
至 2022 年 3 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9 月。(公告编
号:2021-027)。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募投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
热板扩产项目”已完成计划投建内容,已形成一套年产 350 万平方米的超低导热
系数真空绝热板生产线,其中湿法宽幅芯材生产线 1 条,超细玻璃纤维芯材生产
线 1 套、单体式真空封装机 35 台等主要设备,以及若干包装设备、检测设备、
物流设备等。相关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主要研发设
备和仪器的购置或研发建造,其中重点推进的“真空玻璃生产试验线研发项目”
完成,真空玻璃生产试验线建造完成,本募投项目可予以结项。
       截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节余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    利息及理
                                                                   募集资金 项目进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    财收入净
                                                                   金额(D= 展情况
                                    (A)  金额(B)   额(C)
                                                                   A-B+C)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
   1      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     24,939.32 21,109.99     907.50    4,736.83 拟结项
          板扩产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399.75   4,732.38    261.29     928.66 拟结项


            合计            30,339.07 25,842.37    1,168.79   5,665.49   -

      注:1、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金额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3、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
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
则使用募集资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
      2、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中原计
划建设的膜生产线因已由全资子公司福建菲尔姆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
建,公司不再重复投资,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原计划用于土建工程的资金调整
为用于研发中心及其研发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投入,而本募投项目所需办公室、
研发实验室及产品试制车间等附属设施,公司通过利用现有场地和租赁的方式予
以解决,即保障了重点研发项目的实施和着重投入,又优化了募集资金使用结构,
节约了募集资金。
      4、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
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截至2023年6月20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扣除
手续费等,净额为1,168.79万元。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已完
成计划建设内容,新增主要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完成计划建设内容和主要研发目标,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上述项目结项后
的节余募集资金5,665.4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
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在完成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后,将予以注销;上述项目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
有资金支付。
    (二)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
绝热板扩产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计划投建
内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予结项,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
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665.4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
目”已建设完成并投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计划投建内容。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可予结项,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
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
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经核查,认为:
    赛特新材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赛特
新材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赛特新材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关于赛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