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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云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9-2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我们作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姚毅先生、杨艺女士、王文
涛先生、赵严先生、许兴仁先生、邬曦先生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经董事会提名的王琨女士、西小虹先生、孙富春先生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王琨、西小虹、丁贵广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