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月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议案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8 1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凌云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 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 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工作人员登 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 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的或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 后咨询。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 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 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 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 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 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6 日 15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知识理性大厦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毅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确认。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姚毅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杨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王文涛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赵严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许兴仁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邬曦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王琨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西小虹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孙富春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卢源远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刘旭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七)投票结束后,由监事代表、股东代表、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投票 计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9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 为21.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16,84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52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29日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9号)。 2022 年 8 月 4 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 9,000 万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 1,350 万股普通股,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 额为 29,60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9.27 万元,超额配售募 集资金净额为 27,526.23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将全 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划付给 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58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2022 年 8 月 2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 关 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于使用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关于科技与发展储 备资金的未来具体项目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募 集资金全部用于向《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增加投资,并对“科技 与发展储备资金”的使用做了进一步细化,同时公司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 的超募资金(不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 制作中心”项目。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融合内 容制作中心”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融合内 容制作中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82.08 万元将调整至“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资额 1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 80,082.08 2 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 29,000.00 3 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 21,000.00 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 15,000.00 科技与发展储 4 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 15,000.00 备资金 补充营运资金 37,526.23 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 1,287.76 5 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158.49 合计 208,054.56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实际运营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内部结构调 整。募投项目“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系建设在长三角地区的研产销中心, 即公司在苏州吴中地区取得地块上建设研发办公楼、生产车间、培训中心与相关 管理机构等,随基建项目建设进度深入,结合实际已发生的费用,项目设计预算 趋于稳定。为响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和竞争优 势,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优化工艺流程,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公司研发能力, 拟减少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的支出,进而增加工程建设费用及研发费用的投入。 综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募投项目“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 目”与“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进展情况,为匹配研发进度需求,更高 效的实现募投项目的建设目标,公司拟增加研发费用投入、减少设备投资。以上 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金额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1 工程建设费用 28,820.00 46,000.00 17,180.00 1.1 土地费 4,620.00 4,358.38 -261.62 1.2 场地建造费用 17,650.00 33,380.00 15,730.00 1.3 场地装修费用 6,550.00 8,000.00 1,450.00 工业人工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0.00 261.62 261.62 智能太湖 2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17,185.00 10,000.00 -7,185.00 产业基地 3 研发费用 9,280.98 20,000.00 10,719.02 4 预备费 919.52 1,000.00 80.48 5 铺底流动资金 23,876.58 3,082.08 -20,794.50 合计 80,082.08 80,082.08 0.00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金额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1 设备投资 10,680.61 1,673.56 -9,007.05 工业人工 1.1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10,680.61 1,673.56 -9,007.05 智能算法 2 研发费用 18,124.42 25,548.51 7,424.09 与软件平 2.1 研发人员工资 11,124.42 23,910.26 12,785.84 台研发项 目 2.2 外部合作研发费 6,300.00 1,638.05 -4,661.95 2.3 IT 运维费 700.00 0.20 -699.80 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 预备费 194.97 1,777.93 1,582.96 合计 29,000.00 29,000.00 0.00 原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金额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1 设备投资 7,993.15 525.85 -7,467.30 1.1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7,993.15 525.85 -7,467.30 先进光学 2 研发费用 12,857.75 18,818.07 5,960.32 与计算成 2.1 研发人员工资 9,257.75 18,321.43 9,063.68 像研发项 目 2.2 外部合作研发费 3,600.00 496.63 -3,103.37 3 预备费 149.10 1,656.08 1,506.98 合计 21,000.00 21,000.00 0.00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 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9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 3%以上股东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名许兴仁先生、深圳市 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邬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公司提名姚毅先生、杨艺女士、王文涛先生、赵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 进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 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 本议案项下共有六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2.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姚毅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杨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王文涛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赵严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许兴仁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邬曦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毅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 学电子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北方交通大学通信信号与系统专业博士。1995 年 1 月至 1997 年 6 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光波所教师。1997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 任北京凌云光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2 年 8 月,姚毅先生与杨艺 女士、卢源远先生等人共同创立了凌云光,自创立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0 月至今,任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标签印刷分会理事长。 姚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00,237,818 股;通过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 196,067 股股份;通过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53,558 股股份,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201,087,44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3.38%。姚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杨艺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毅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艺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程物 理系工程物理专业学士。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筹备设立北京凌云光通技 术有限公司并在其设立后担任监事。2002 年 8 月,杨艺女士与姚毅先生、卢源 远先生等人共同创立了凌云光,目前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 16 日 至今,任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第二届联盟副主席。 杨艺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39,767 股;持股比例为 5.08%。杨艺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毅 11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文涛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材料 科学与工程系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学士。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北京 凌云光通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2 年 9 月至今,历任凌云光销售经理、部 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目前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 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王文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83,703 股,持股比例为 2.95%。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严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物 理电子学专业博士。2004 年 9 月至今,历任凌云光研发中心硬件部副经理、光 学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系统设计制造中心主任、视觉与图像系统事业部常务副 总经理、工业视觉事业部技术总监、电子制造(显示屏)BU 总经理,目前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87,868 股,持股比例为 1.31%。与其他持有 1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兴仁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台湾科 技大学机械工程硕士。2002 年 6 月至今,任富士康科技集团资深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兰考裕富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富联裕展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廊坊裕展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晋城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郑州裕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富联智能工坊(太原)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富联智能工坊(郑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深 圳恒驱电机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许兴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13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邬曦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土 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硕 士。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处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合伙人,副总裁。 2019 年 10 月到 2020 年 11 月,为哈佛大学访问学者。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邬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1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琨女士、西小虹先生、孙富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琨女士、西小虹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 培训学习证明,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孙富春先生尚未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 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琨 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本议案项下共有三项子议案,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3.0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王琨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西小虹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孙富春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审议。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琨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会 计学专业博士。2003 年 4 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 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 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华电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格科微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琨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西小虹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 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剑桥大学法律专业硕士。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 任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海外业务首席执行官。2013 年 11 月至今,任 生态圈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任元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颂虹(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睿道投资管理(横琴)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7 月至今, 任清睿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河南厚典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顾 问。2019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恒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9 月至今, 任一元(深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瑞立德(深圳) 16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牛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独立非执行董事 协会创会理事。 西小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富春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 2000 年 3 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副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 术系智能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副主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学术委 员会长聘教授、主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长聘教授委员会副主任。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认知科学学会常务理事。2019 年 8 月至今, 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理事长。 孙富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17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卢源远先生、刘旭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资格。 本议案项下共有两项子议案,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4.0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卢源远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刘旭光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9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审议。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8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源远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2002 年 8 月,卢源远先生与 姚毅先生、杨艺女士等人共同创立了凌云光,目前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卢源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685,368 股,持股比例为 1.87%,与其他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旭光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法务高级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亚太石油(香港)有限公司法 务总监、总裁助理。2017 年 10 月至今,历任总裁办主任、法务总监,目前任公 司监事。 刘旭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