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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凌云光: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17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3-065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
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
同推举的姚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姚毅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文涛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琨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           王琨(召集人)、西小虹、邬曦

          提名委员会          西小虹(召集人)、王琨、王文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琨(召集人)、西小虹、王文涛
          战略委员会           姚毅(召集人)、赵严、孙富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毅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艺女士、王文涛先生、赵严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
顾宝兴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邬欣然先生、印永强先生、李
宁先生、孙成泽先生、吴耀杰先生、庄涂城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渠艳爽女士
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4.08 元/股调整为
13.95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2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13.95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