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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外山: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3-07-12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50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重庆
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213 人调整为 20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4.00 万股调整为 574.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地由 146.00 万
股调整为 143.50 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730.00 万
股调整为 717.5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陈定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6 月 14 日至 2023 年 6 月 2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5)。

    (四)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山
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五)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拟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有 1 名拟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
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由 213 人调整为 20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4.00 万股调整为
574.0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地由 146.00 万股调整为 143.50 万
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730.00 万股调整为 717.50 万
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具体内
容、本次授予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
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