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77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 1 号 8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1,748,5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1,748,5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545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54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光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童锦因在国外出差的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喻上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1,743,860 99.9948 4,700 0.0052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显慧、龚思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