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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格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5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
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静、徐小华、欧攀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