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芯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6-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美芯晟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 号),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75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26.7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648.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3)第 110C000231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
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648.31 万元,其中超募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8.31 万元。根据《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LED 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4,497.18           14,497.18
  2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389.28           30,389.28
  3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                     15,063.70           15,063.70
  4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                       20,109.91           20,109.91
  5      补充流动资金                             19,939.93           19,939.93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37,648.3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2%。公司最近12个月
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
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
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 29.2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 万元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
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美
芯晟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