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天恒: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2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新子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将“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募投项目新子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将“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
项目新子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李明远 俞雄 杨敏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