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航天环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4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
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航
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湖南航天环宇通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资料,
现就以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且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单汨源、万平、何畅文
2023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