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10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
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本着
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执行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
的公司执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
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顾建峰先生、袁春凤女士、陆喜春先生为公
司执行经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