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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威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6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威
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内部制度的规定,作为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一致,切实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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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琛钰、代新社、雷光寅、文冬梅
                                                        2023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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