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权锡鉴、李雪、赵春旭 2023 年 6 月 28 日